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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單位(用人單位)名稱 |
大連第一互感器有限責任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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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理位置 |
大連普蘭店經濟開發區海灣路2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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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人 |
常桂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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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
大連第一互感器有限責任公司 互感器及高壓電器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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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類別 |
□預評 √控評 □現狀評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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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簡介 |
該項目已建設生產廠房及生產配套設施建筑總面積為77,127.28平方米,其中:建生產廠房面積為61,613.25平方米,生產配套設施建筑面積為15,514.03平方米;已購置設備1,029臺(套),其中:生產、試驗及化驗檢測設備686臺(套),電力設施設備324臺(套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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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調查人 |
劉倩、胡連花 |
現場采樣人 |
劉倩、胡連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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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測人 |
劉艷茹、鄭瑩、冷斌 |
采樣時間 |
2016年6月30日——7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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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測結果 |
粉塵:一個點不符合要求。 毒物;都符合要求。 物理因素:5個崗位不符合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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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結論 |
本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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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 |
(1)本項目硅微粉上料的粉塵超標,本項目應在硅微粉上料機周圍設置擋板,阻擋硅微粉的逸散。 (2)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本項目宜在噴漆房增加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器。 (3)本項目應根據《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》第十三條:該公司應當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,定期進行應急救援的演習。 (4)本項目應根據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》第二十條 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,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,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。 (5)本項目職業健康體檢的崗位不全,應增加補充以下崗位的職業健康體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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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|
2016年11月30日,3名專家,寧康、張云生、陳吉旭對本項目進行了審查,專家組同意通過報告書。 專家組建議: (1)進一步完善原輔材料分析。 (2)完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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